丈夫处分夫妻共有房产,效力如何?

来源:  作者:   房产管理系统      2023-08-09 12:38:21

 丈夫处分夫妻共有房产,效力如何?(图1)

房产作为大部分家庭核心资产,也是遗产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许多老人在生前为了避免后代因房产产生,会通过立对财产进行分配。然而,有时候这种做法可能会导致效力不完全有效。最近,上杭审理了一起因自书处分夫妻共有房产而引发案.

案情回顾

莫某与黄某是一对再婚夫妻,他们共同生活并抚养黄某与前妻所生未成年女儿小雯. 1994年,莫某与黄某共同建造了一栋房屋,并在1997年办理了用地审批手续. 期间,黄某多次住院治疗胃溃疡(可能发展为癌症),入院记录和出院记录都表明他神志清醒. 2019年7月,黄某在住院期间亲自撰写了一份文件,明确表示房屋所有权归他与前妻所生女儿小雯所有,并由黄某人和两名见证人签名,并注明了期. 不久后,黄某去世. 莫某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房屋产权变更,但由于房产共有人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无法办理手续,于是诉诸,要求确认共有房产份额.

审理与判决

审理认为,公民有权根据法律立对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可以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一个或多个人继承。黄某所撰写文件是由他亲自书写和签名,并明确注明了具体期. 当时,黄某神志清醒,虽然没有在文件中使用“”一词,但文件内容明确了具体财产归属,符合自书三个形式要件,因此可以确认该文件是一份自书。然而,由于房屋是黄某和莫某夫妻共同拥有财产,并且双方没有约定各自享有份额,因此应当认定夫妻双方各享有一半份额。黄某对不属于他个人财产部分进行了处分,这部分处分是无效. 小雯辩称,房产管理系统黄某在生前已经与莫某商议将房屋归属给黄某个人所有,但未能提供证据来证明这一点,因此应该承担不能提供证据后果. 基于以上事实,房产管理系统依法判决,房屋份额应由莫某和小雯各享有一半.

法官说法

根据民法典第1153条规定,夫妻共有财产在没有约定情况下,在遗产分割时应先将一半共有财产分给配偶,剩下部分为被继承人遗产。因此,在没有约定情况下,如果将夫妻财产全部处分,那么这份只对自己部分产生效力,对配偶部分则无效.

原标题:《以案释法 | 丈夫处分夫妻共有房产,效力如何?》

 丈夫处分夫妻共有房产,效力如何?(图2) 丈夫处分夫妻共有房产,效力如何?(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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