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遗嘱处分夫妻共有房产,遗嘱效力如何?

来源:网络  作者:   房产管理系统      2023-08-09 12:38:21

 丈夫遗嘱处分夫妻共有房产,遗嘱效力如何?(图1)

房产作为大部分家庭的核心资产,也是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许多老人在生前为了避免后代因房产产生纠纷,会通过立遗嘱对财产进行分配。房产管理系统然而,有时候这种做法可能会导致遗嘱效力不完全有效。最近,上杭法院审理了一起因自书遗嘱处分夫妻共有房产而引发的纠纷案.

案情回顾

莫某与黄某是一对再婚夫妻,他们共同生活并抚养黄某与前妻所生的未成年女儿小雯. 1994年,莫某与黄某共同建造了一栋房屋,并在1997年办理了用地审批手续. 期间,房产管理系统黄某多次住院治疗胃溃疡(可能发展为癌症),入院记录和出院记录都表明他的神志清醒. 2019年7月,黄某在住院期间亲自撰写了一份文件,明确表示房屋所有权归他与前妻所生的女儿小雯所有,并由黄某本人和两名见证人签名,并注明了日期. 不久后,黄某去世. 莫某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房屋产权变更,但由于房产共有人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无法办理手续,于是诉诸法院,要求确认共有房产份额.

法院审理与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公民有权根据法律立遗嘱对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可以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个或多个人继承。黄某所撰写的文件是由他亲自书写和签名的,并明确注明了具体日期. 当时,黄某神志清醒,虽然没有在文件中使用“遗嘱”一词,但文件内容明确了具体的财产归属,符合自书遗嘱的三个形式要件,因此可以确认该文件是一份自书遗嘱。然而,由于房屋是黄某和莫某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并且双方没有约定各自享有的份额,因此应当认定夫妻双方各享有一半的份额。黄某的遗嘱对不属于他个人财产的部分进行了处分,这部分的处分是无效的. 小雯辩称,黄某在生前已经与莫某商议将房屋归属给黄某个人所有,但未能提供证据来证明这一点,因此应该承担不能提供证据的后果. 基于以上事实,法院依法判决,房屋的份额应由莫某和小雯各享有一半.

法官说法

根据民法典第1153条的规定,夫妻共有财产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在遗产分割时应先将一半的共有财产分给配偶,剩下的部分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因此,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如果遗嘱将夫妻财产全部处分,那么这份遗嘱只对自己的部分产生效力,对配偶的部分则无效.

原标题:《以案释法 | 丈夫遗嘱处分夫妻共有房产,遗嘱效力如何?》

 丈夫遗嘱处分夫妻共有房产,遗嘱效力如何?(图2) 丈夫遗嘱处分夫妻共有房产,遗嘱效力如何?(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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